第87章 外篇二·alway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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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是從來不等人的,轉眼間, 便將到金澍出道十周年的日子。
他於生日那天正式出道, 既是十周年出道紀念日, 又是生日,工作室打算大辦。金澍本人是不大願意大辦的,但是出道十年,的確不是普通日子, 他也早已不是普通人, 哪怕是為粉絲,也得大辦。
何況,他家裏的某位粉絲, 也說要大辦。
去年時,與應楓兩人出櫃出得轟轟烈烈,應楓辭職離開學校,他也有大約半年沒有在國內公開露面, 的確或多或少都有些許影響。
但風過之後,海面歸於平靜, 今年一切便開始上了正道。
應楓後來沒有去任何一家私立、公立的學校教書, 成懷新成立的那家教學培訓機構,他過去上班了。原本他也想過去其他學校教書,但是自從他成“名人”後,就再也沒有陪貝貝去上過棒球課,這讓他很郁悶。
他很想繼續陪貝貝上課。
教學機構之類的地方很適合他,他參與進這個機構的新建中, 選址,選課,選老師等等。很多都是他從前從未涉足過的,很忙,卻也很有意思,每天都在學習新東西。他現在幹勁比先前當老師時還要足,而且他和成懷雖說沒弄什麽明面上的認親儀式。
但是他去上班前,上下交代過,大約人們都知道他是惹不起的。
應楓從小到大,第一次有這種待遇。成懷已經完全把那個機構給他了,說一切隨他,雖然他沒有簽那個合同,他不肯要。但成懷的確半點事不管,還讓他的手下過來幫他。
應楓有些不好意思,也發誓定要做出一番事業來。
應楓近來看多了合同,也開始被帶著開一些很高級的會議,不得不說,格局又比以前大了不少。
針對出道十周年這件事,他和工作室態度一致,一定要大辦啊!
而且應楓現在也會寫計劃書了,他還特地做了ppt,在家中很嚴肅地放給金澍看,要金澍明白這個活動的重要性。
金澍看得直笑,應楓被他逗笑了,倒在他身上,嘆氣道:“你都不知道,那些叔叔們可嚴肅了,什麽都要做個ppt去展示,我真是被他們訓練得都中毒了……”
“這樣很好啊,眼看我們楓楓越來越厲害了。”
“真的啊?”
“當然。”
應楓“嘿嘿”笑,又和他說起十周年的事。應楓的意思是,十年已過,可以將當時一起組樂隊的幾位隊友叫回來,一起同臺開個mini演唱會。
其實這些年來,金澍一直在寫歌,平常也就唱給他和貝貝聽。
應楓知道,金澍還是很想唱歌的。只是這麽多年過去了,他的事又實在多,已經沒有精力再去出新歌。
如今正好趁機開個演唱會,那些歌那樣好聽,只讓他們倆聽,很可惜。
應楓問:“你當時的隊友們,他們應該會願意吧?”
沒出道前,那麽窮的幾個小夥子成天一起練歌,賺錢是一方面,對音樂的熱愛才是他們能夠堅持下去的根本。應楓常去看他們練歌,看得出來,他們的熱愛,誰也不假。
當時金澍被封殺後,應楓作為頭號粉絲,還follow了很久其他幾位隊員的動態。只可惜那幾位在圈裏浮浮沈沈了一兩年,就個個都不見了。應楓找不到他們,當然不知道他們如今如何。
他再問:“你和他們還有聯系嗎?”
聯系?
還真沒有。
當年金澍出道,金澍咨詢過他們的意見。都是窮學生,也都希望他們的歌被更多人聽到,幾乎沒有掙紮,紛紛簽了合同。那年,金澍紅,他們也跟著賺了不少,金澍對隊友也向來大方。但是後來金澍出事,他們也立刻銷聲匿跡。
他們是金澍回國後,首先認識,也是那段時光裏唯一稱得上是朋友們的人。
因他出事,他的隊友們紛紛出圈,他其實是自責的。
後來他又出道,已不打算唱歌,但有問過從前的隊友們,如果還想回到這個圈子裏,他會幫忙。
只可惜他的隊友們那時候陸陸續續大學畢業,早已有了適合自己的人生,沒人再願意回來。
之後,就徹底斷了聯系。
他是想過聯系隊友們的,可是聯系了之後,說些什麽呢?
不得不說,沒有找到應楓的那些日子裏,金澍很排斥再去見那些共同見證了那段日子的人,也不想打擾他們已經平靜的生活。
應楓提出那個建議後,金澍也首次有些動搖,其實這個建議,工作室的人早有人提了。
這次,他仔細想了一晚上,給隊友們打去了電話,號碼是一直存著的。
沒想到,他電話一打過去,隊友們幾乎立刻答應一起吃飯。
吃飯那天,金澍早早到了。他對門而坐,望著暫空的桌椅,有些出神,也有些許緊張。
他一出生就在椰維爾,到十六歲為止,只回國兩次。
他在國外沒有朋友,在國內也沒有,但他寧願在國外生活,最起碼環境是他熟悉的。
可是十六歲那年,金某人非要把他接回來,強制性地忽然就叫人把他綁上飛機給帶回來了。
他那陣子恨得很,恨很多人、很多事,最恨的還是他的親爹。
因為恨,也因為叛逆,來自於父親的一切東西,他都不肯要,包括錢。
他想出去租房子,想獨自住,沒錢。
也是那時候,他經過楓溪廣場。
說來也是真的有緣分,多年前那個新建的廣場便是楓溪廣場。新建的廣場上,有樂隊在表演,他百無聊賴,站在沒幾個人的臺下聽了幾首曲子。臺上的樂隊,沒有主唱,但是幾乎每個人都能哼幾句,他們演奏的是後搖。可想而知,在這樣的環境下,有幾個人願意停下來聽他們彈?
到後來,就只有金澍一個人在臺下站著。
臺上幾個小夥子也挺感動,演奏完,問他彈得怎麽樣。
金澍直接問:“我能加入你們嗎?”
小夥子們一楞,面面相覷。當晚就帶著金澍回去測試了,金澍精通多種樂器,音質好,樂感好,長得也好,很適合當他們正好缺少的主唱。
小夥子們測得很滿意,立刻將金澍邀請進團。
那陣子,除金澍以外,大家幾乎都在做夢,夢到將來大紅大紫。某個年齡段裏,大家似乎都愛做這樣的夢。其實要說紅了又能怎麽樣呢?誰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,甚至那時候,隊友們也沒想著賺大錢,只想到紅了,就能有更多的人聽他們唱歌。
金澍很喜歡他們這樣的人,心無旁騖,一心只有唱歌。
那也是他過得很肆意,很快樂的一段時光。每天早起練歌,睡前做的最後一件事不是練歌便是寫歌。他也無所謂能不能賺到大錢,隊友們都是大學生在讀,宿舍裏都有床,他四處睡,連住處都解決了。
他賺的部分演出費也就拿來吃飯了,有時候賺得少點,不吃就行了。
這是他從來沒有體驗過的生活,過了今天,不知道明天又是什麽,但他很喜歡這種未知的漂泊感,很容易麻痹自己。麻痹是不好,可是麻痹之後,什麽都不去想,也真的很令人深陷其中。
他是隊裏個子最高的,卻也是隊裏年紀最小的,大家其實都很照顧他。
有時錢賺得不多,還會帶他去食堂吃飯。並試著勸他,勸他早早回家。他們都以為他是離家出走的叛逆小孩,卻也的確猜了個八九不離十。可是他的家又到底在哪裏?金某人的家,有金嘉月和金嘉月的媽媽,那不是他的媽媽。
他的媽媽又在哪裏?
他想回椰維爾,都回不了。
叛逆、如困獸的自己,很感激隊友們那段時日的陪伴。
正是因為他很感激他們,也很感念那一段,才會有“近鄉情怯”般的情緒。
但時間從來容不得他,包廂的門漸漸被敲響,金澍慌忙起身,看到在服務員的邀請下一一走進來的,多年不見的隊友們。
一時間大家都沈默了。
十年,足夠他金澍越來越紅,也夠他找回應楓,再夠他們倆轟轟烈烈那麽一場。
卻也夠他從前的隊友們畢業工作、結婚生子、發福變胖。
往年都是瘦高桿,此時卻已有兩人變胖了。
也不知是誰先“哈哈”笑了聲,說:“金老弟,多年不見,你這真人是越發帥了啊!”
立刻有人附和:“沒錯,比電視上還帥呢!”
“我們就不行了,都變胖嘍!”
話匣子一開,頓時一切又變得自然起來,大家圍成一圈,五個人開始吃吃喝喝。也仿佛並沒有什麽隔閡,大家聊聊目前的工作,再回憶當年,不知不覺全都喝多了,有人調侃道:“我們這就是平凡人的日子,成天愁漲薪,愁跟老婆吵架,愁老婆跟老媽吵架,哎喲還得被上司罵,不能跟大明星比。”
金澍也喝了酒,聽到這話,不覺就笑:“我前些日子難道就好過了?都被罵成什麽樣了?”
“嘿!”一人一拍桌子,“這事忘了說了,沒想到啊,金大明星,這麽多年過去,你老婆,到底是你老婆了啊!”
他這麽一說,另有人附和:“可不是!你那天開什麽記者會,我特地聽了,真是聽得都震驚了!”
“你們倆這是什麽愛情啊!”
“你今天怎麽不把你老婆帶來?”
“你老婆那時候啊……”又有人抽煙,瞇眼開始憶往昔。
“金澍!”
有人叫他,聲音刻意壓低,還有難掩的興奮。金澍回頭,是他們的貝斯手。他上前來攬住金澍的脖子,小聲道:“你老婆又來了!”
金澍有些不自在,正經道:“別亂說,而且人家是男生。”
“嗨,咱們隊裏,小樂不也正跟隔壁學校那個男孩子打得火熱麽,裝什麽呀你。”
“他是他,我是我。”
“嘖,你又跟哥哥我裝,有本事人家給你送吃的,你別吃啊!”
金澍閉嘴。
是啊,有本事他別吃啊。
金澍索性放下吉他,他起身,走出舞臺旁的簡陋後臺,果然看到臨時搭建出來的紙墻後,他的“老婆”背對他站在那裏。
金澍也不知道他叫什麽名字,他幾乎每天都要抽空來。
原本只是悄悄站在下面聽他們唱歌,被他發現他們的排練場所後,他開始悄悄聽他們練歌。他們的樂隊,在學校裏面粉絲還是挺多的,每天也有很多人來看他們練歌。但是幾乎每場都不落,以及連廣場這兒的表演都追過來的,只有他一個人。
時間久了,隊友們都已認識他。
這人每次過來,只盯著他一個人看,眼神都不知道裝一裝。隊友們都說他喜歡自己,金澍不太懂“喜歡”,按理來說,真有人成天這麽跟著自己,該厭煩才是。
可他不覺得煩。
尤其上次兩人在學校說過一次話後,他又開始偷偷給自己送吃的。他們的樂器都用包裝著,他每次把吃的放到那些包裏。他甚至連著隊友的食物一起送,隊友們吃著他送來的東西,更喜歡稱他是自己的“老婆”。
金澍其實才十六歲呢,但是長得高高大大,不像十六歲的男孩子,看起來約莫大學生。
他覺得自己應該很反感才是,但也不反感。
甚至偶爾有一天,那人如果不來,他反而會不適應。
金澍走到他身後,跟他打招呼:“你來了。”
他似乎是要把食物往他們包裏放的,聽到這話,立刻直起身子。並轉身,懷中抱著他的書包,拼命眨眼睛,勉強說出話:“我,我就是路過……”
金澍心想,有這樣的路過嗎?天天站在臺下盯著他看,天天在教室外盯著他看,就連去圖書館都跟著,這還叫路過?但他也不揭穿,又道:“今天可能會下大雨。”
他又楞了好一會兒,再問:“啊?”
金澍解釋:“今天下大雨,我們的演出暫時取消了。”意指,你別等著了,趁還沒下雨,趕緊走吧。
“哦!”
金澍覺得他好像反應有些慢。
他“哦”完又不說話了。
金澍只好再道:“你快回學校吧。”
“好的!”他說話似乎是用筆在空中寫驚嘆句,一個又一個感嘆號。
金澍不禁想,這個人難道真像隊友們所說,是喜歡他嗎?可是既然喜歡他,為什麽又要怕他呢?
他又盯著金澍楞了幾秒,似乎才回神,轉身走了。
金澍目送他離去,才回到後臺。
他回去後,隊友們問:“吃的呢?”
他道:“我讓他回去了。”
隊友們嚎:“好歹把吃的留下啊!”
金澍難得有些不高興:“他又不是專門送飯的,你們有些過分了。”
隊友們更是嚎叫:“怎麽過分了!人家喜歡你!你不把東西收下,人家才難過好嗎!我們是在幫他!人家特地給你送吃的,順帶著給我們。我們吃了,人家才滿意啊!”
金澍一楞,真的嗎?
後來,也果然如金澍所說,很快下起了大雨。
他們今天的演出取消,隊友們有去陪女朋友的,也有回家或其他地方的,各自散了。金澍撐開自己長柄的大黑傘,忽然不知要往哪裏去。
他看著傘外的雨幕,又想到那個不知姓名的男生。
其實兩個月前,他就看到他了。
那天也是下大雨,甚至比今天還大得多。偌大而又空蕩蕩的廣場裏,只站了他一個人,他站在那裏對著自己哭。
金澍納悶極了,原本已經收回視線。他走開了,繞了個圈就快要離開廣場,他再回頭,那個男生竟然還在原地哭。
仿佛奇觀,金澍也站在原地,與他一起淋雨。
直到那個男生似乎終於回神了,他轉身,失魂落魄地往地鐵站走。金澍頓了頓,借過隊友的傘,往他跑去。
跑進地鐵後,金澍沖進正要關門的地鐵。
他來來回回,一節又一節地在車廂裏找,找到最末尾,金澍看到了他。他很可憐地縮在角落裏,身下都是水,身邊的人似乎也有些嫌棄他,離他很遠。他也一副沒精打采的模樣,低著頭,並未看到金澍。
金澍當時想,這個人是不是心情很不好?
他停下腳步,陪那人站在搖晃的地鐵裏。他站在這節地鐵的尾部,始終看著站在車廂頭部的那個男生。
他覺得有些奇怪。
明明是第一次見到,他卻想一直看著他。
地鐵到站後,男生繼續低頭,緩慢地往地鐵外走。
金澍隨在他身後,很怕他一個站不穩,就直接倒在地上。
走出地鐵後,雨還在下。他連看也沒看一眼,直接走進雨幕中。金澍立刻要叫住他,想幫他撐傘,卻在張嘴的瞬間頓住。
該叫什麽?
人家會以為他很奇怪吧?
只不過是一個陌生人?
這麽一猶豫,他又走得更遠,他其實不矮,這般走在雨中卻莫名很可憐。金澍握緊傘柄,到底往他走去。
走到一半,他的手機響。
隊友催他回去,說有酒吧老板看中他們,想包月聘請他們唱歌,月薪很高。
金澍聽到“高薪”兩個字,心間也有些熱,他也不好意思總是吃隊友們的。他不過出神幾秒,再要細看時,他已不見了。
幸好,後來他們還是搭上了話,金澍知道他就是南安理工大學的學生,正念大一。
只可惜,忘記問姓名了,也忘記問電話號碼。
至於問了姓名,問了電話號碼之後,要做什麽,十六歲的金澍也還沒有想到。
想到兩個月前的事,金澍還難得扯起嘴角,露出笑容。之後,那個男生就幾乎天天能夠見到了,出現在他能見到的每個地方。甚至他在醫院那天,最難過的時候,也是那個男孩子陪著他。
連續出現一個多月後,隊友們開始開他的玩笑。
金澍是不懂這些,從小到大也沒有過同學,不知現在的少年人之間是如何開玩笑。金某人對他嚴格,怕有人把他教壞,從不讓他染指那些不該看的。
他剛回國沒多久,還是第一次頻繁聽人說“老婆”什麽的。
他知道這是什麽意思,可是用來稱呼男生是不是有些怪?
他自己也念了念,卻發現,同樣不令人厭惡啊。
他撐著傘,兜兜轉轉,腦中胡思亂想。
空中又是一記悶雷,金嘉月昨天給他打電話,說下完這場雨,天就要更涼,想叫他回家拿衣服。他直接掛了金嘉月的電話,其實金嘉月對他不差,但他就是不想見到姓金的其他人。
想到金嘉月和所謂的家人們,金澍的眉頭漸漸皺起來。
他轉身打算去坐地鐵,回學校。卻在轉身的瞬間,看到不遠處屋檐下蹲著擡頭看雨落的人。
幾乎沒有停頓,也沒有思考,金澍大步上前,走到屋檐下。
他身形高大,又手握著傘,一出現,立刻投下一大片陰影。男生趕緊擡頭,滿臉苦惱化作驚訝,並且嚇得直接一屁股坐到地上。
地上可都是水啊,金澍看得皺眉,他伸手給那個男孩子。
和上次在教室外一樣,男孩子沒敢伸手,而是又翻出口罩戴上,才自己撐著地面站起來。他起身後,不敢看自己,而是低頭說:“真巧啊 !能看到你!”
又開始寫驚嘆句。
金澍點頭,在空中寫陳述句:“是啊。”
“我走了!再見!”他卻不敢久留,道別要走。
“下雨。”
“沒事!淋雨沒關系!”他急急忙忙地要走,可能忙中容易出亂吧,他的腳下一滑,眼看就要倒。金澍伸手扶了他一把,他立刻瞪大眼睛看他。
有點可愛。
金澍對他笑了笑。
他應該臉紅了吧,最起碼露出來的那部分皮膚是。
“我有傘,一起走吧。”金澍把他扶正,繼續寫陳述句。
“……”
“來我傘下。”金澍再對他道。
“……”他小心走入傘下。
“走吧。”
“……”他卻徹底只會寫省略句了。
金澍本該直接帶著他進地鐵站才是,卻又不知為何,金澍開始帶著人繞著廣場一圈一圈地走路。走了一圈又一圈,金澍不說話,他也不開口,一起聽雨落在傘上與地面的聲音。
金澍不知身邊的人是什麽想法,他很喜歡這種感覺,沒來由地喜歡。
也不知繞到第幾圈,身邊的人終於開口,小聲問:“你餓嗎……”
金澍看他。
他從包中拿出三明治:“我有吃的……我,自己做的……”
金澍沒有撐傘的那只手從他手中接過食物,他立刻也笑了。笑到一半,他才訕訕收起笑容。金澍真想問,為什麽總是戴著口罩呢,明明長得那樣可愛又好看。但金澍沒問,而是謝了傘,和他一起站在一道很寬的屋檐下,兩人一起吃三明治。
吃東西時也很安靜,但金澍也很喜歡。
那一瞬間,他甚至想,如果一直可以有人陪他站在雨中的屋檐下吃東西,這輩子就這樣過去,其實也蠻好的。
吃完手中食物,金澍看到他露出來的皮膚有些過白,又問他:“你是冷嗎?”
他終於冷靜多了,對他一笑,眼睛彎起:“有一點點……”
金澍接過他手中吃完的垃圾袋,與自己的一同,扔到身邊不遠處的垃圾箱內。他又撐開傘,對男生道:“走。”
“我們去哪裏?”
是“我們”啊,金澍也喜歡這個詞語。他看看遠處的奶茶店,常看到隊友給女朋友,給他們的老婆買奶茶,她們也都很喜歡。
金澍便道:“我給你買奶茶喝。”
他聽到後,沒說話,將包抱得更緊,但眼睛忽然變亮了。
金澍望向前方,再度不由笑了。
他覺得,有“老婆”蠻好的,如果這個人真的是“老婆”的話。要怎麽樣,才能讓這個人真正成為自己的老婆呢?
他回頭要去問問隊友。
他們倆一起走到奶茶店外,托下大雨的福,往常總是排長隊的奶茶店,此刻一個人也沒有。金澍上前買奶茶,再將奶茶遞給他。
他納悶:“你不喝嗎?”
“我不喜歡喝甜的。”金澍解釋。
“哦!”他終於又開始寫驚嘆句,但他還是手快地從放吸管的鐵桶裏又抽出一根吸管來。他們轉身離開奶茶店後,金澍認真地撐著傘,防止他被雨淋到。他則是低頭不知在忙碌什麽,片刻後,他擡頭,把奶茶杯子高舉,“你嘗嘗啊,其實挺好喝的。”
金澍低頭看,他在奶茶上插了兩根吸管。
見金澍看了,他再慫恿:“真的!你嘗嘗看!”
金澍於是真的低頭嘗了一口,其實不是很好喝,但是看到他期待的眼神,金澍點頭:“蠻好喝的。”
“是的!香芋味道的奶茶最好喝了!我喜歡!”他心情似乎又開始好了起來,寫的全是驚嘆句,“你再嘗一口啊!”
金澍只好聽話地再喝了一口,喝完還未擡頭,金澍道:“你也喝。”
“哦!”他好像忘了,立刻過來,打算咬住另一根吸管。他又不肯摘口罩,喝起來有些困難,他先用手將口罩往上移了移,只露嘴巴。金澍也沒擡頭,覺得他這樣好累啊,也試圖多看到點他的臉。兩人頭都低著,額頭碰額頭時,他才想起什麽似的,立刻又縮了回去。
金澍看到他的耳廓又紅了。
金澍沒有撐傘的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,怎麽也有點熱?
那天他們倆從地鐵站出來後,金澍原是打算送他回宿舍的。
他的隊友們卻正好在學校門口,結伴不知在做什麽,見他們倆過來,立刻嚎叫著開始起哄。
金澍是覺得沒什麽,他帶著通紅的耳朵,抱起書包立刻沖進雨幕中,很快不見了身影。
隊友們“哈哈”大笑,立刻上來圍住他,調侃他。
他則是望著那個男孩子離去的方向,悲哀地想,又忘記問名字了。
後來幾天,那個男孩子沒有再出現過。
金澍的心情有些不好,不禁想,自己是不是那天哪裏做得不太對?所以,他不來了。
偏偏隊友們還不放過他,故意刺激他:“你老婆今天又沒來啊!”
金澍有些生氣,但是他教養很好,臉上從來不顯。
恰好已到他們演出的時候,他們一起上臺。金澍低頭調試吉他,擡頭時,看到回身正要走的一個身影。
下意識地,金澍拿起話筒:“等一下。”
臺下的人都楞住了,包括他。
“就是你。”金澍再道。
他雖然楞住了,但顯然不敢回頭。
金澍有些著急,顧不得更多,直接問:“你叫什麽?可以告訴我嗎?我還想知道你的電話號碼。”
“嗷————”不等那人有回應,隊友們扭動著,先嚎上了,“告訴他!告訴他!告訴他!”
這個時候,他們的樂隊人氣已經比最初高了很多,觀眾漸漸也多了。
見他們起哄,觀眾們也起哄,跟著高喊:“告訴他!告訴他!告訴他!”
金澍沒再說話,而是盯著他的背影看。
隊友們甚至敲起了架子鼓,特有節奏感,所有人都在跟著節奏說三個字:“告訴他!”
但是,他走了……頭都沒回一次。
那之後,金澍的心情變得更加有些糟糕。
下個月,他們就要開小演唱會,說好了給他票的,他卻不來了。他是不願再看到自己了?
金澍覺得都怪自己,那人連來見他都要戴口罩,膽子很小吧,他有點過了。
結果隊員們不認同,甚至噴笑:“我當年給我老婆表白的時候,多虧了臺下觀眾啊!”
金澍道:“他是男生,和女生肯定不同。”
“再不同,誰能抵抗得了這種啊!”
金澍覺得不對。
隊友們又道:“你等著吧,不出一周,你老婆一定會出現的!”
但願如此,那人再不出現,金澍已經準備趁他們學校上課時,一個又一個教室地去找了。
可是隊友們這次倒是說對了,大約三天後,他來了!
他們近來的形勢越來越好,更多的livehouse跟他們談演出。大家一同商量後,決定結束在這裏的表演。金澍不想離開,但是他畢竟是一個人,肯定要尊重隊友們的想法。
往後,他們再也不會來這裏演出。
而且已經有音樂制作人與他們聯系,願意給專業的房間他們練歌,這些都在談著。談妥後,不僅這裏他不會來,就是學校裏的練歌教室,他們也不會去了。
這可怎麽好?
那個男孩子會找不到他的。
金澍心情不好,幸好唱的也是一首軟綿綿的歌,臺下觀眾知道他們要走了,今天來得特別多。人頭聳動中,金澍的精神忽然一振,他看到他了!
他低著頭似乎在和一個女孩子說話,兩人還交換了什麽。
金澍恨不得立即跳下去,叫住他,問他的名字。
正是這個時候,他擡頭看來,金澍立刻懵了。
他也趕緊收回視線,轉身又跑了。
等金澍回過神,他們表演結束了,那人也走了。
金澍更懵,自己怎麽有點傻?
隊友們摟著他,小聲道:“我們也看到他了,剛談戀愛的人總有點傻,沒事兒。不過這是我們最後一次表演,老弟,你笑一個啊!”
金澍趕緊問:“你們也看到了?”
“是啊!你放心,唱完,我們幫你去追!”
金澍雖然心中還有點癢癢的,但想想也是,反正人就在那裏,肯定會找到的。自己也就在這裏,他肯定還會再來的!
金澍配合隊友們露出笑容,下面的觀眾們鼓掌鼓瘋了。
金澍回到後臺,收拾吉他,想趕緊先在廣場裏找找,沒準還來得及,人還沒走呢。
他剛拉好拉鏈,突然聽到一聲尖叫:“哥哥!!!”
大家都嚇了一跳,緊接著一個女孩子沖了進來,朝他哭:“哥哥!我好愛你啊!你好帥啊!我一生都愛你啊!”
隊友們習以為常,跟著與她說了幾句話,金澍也有禮貌地道謝。
女孩子狂哭不止,本來要走了,走到一半又回頭,將手中一個本子遞給金澍:“對了,哥哥,這是——”
“快走快走了!”偏偏這時,廣場的保安來了,將女孩給拉了出去。
金澍沒來得及問上一句,低頭看手中本子。
下意識地,他打開本子。
本子上寫了一段話——
我要軍訓去了!這十天不能來看你唱歌了!
我叫應楓!
139XXXXXXXX。
驚嘆號啊!是驚嘆號!
是他嗎?
他是叫應楓嗎?!
金澍立刻撥打那個電話,只是暫時關機。是因為軍訓嗎?
金澍翻來覆去地看那幾行字,趁隊友們還在,他趕緊問:“你們學校是要軍訓了嗎?”
“你怎麽知道?大概訓個十來天吧,哈哈,新生們等著受罪吧!”
“大二的學生還要訓嗎?”
“有些大一請假沒訓的,就會留到大二、大三之類,反正補了就成了啊。”
金澍更為確定,就是應楓吧!他就是叫應楓!
金澍再想到,在臺上,看到他和女孩子搭話,似乎就是這個女孩子!
說來,這個女孩子其實也有幾分眼熟,也是常來聽他們唱歌的,沒準是和應楓認識的?應楓見他說話都那麽緊張,只敢叫其他女孩子幫他遞本子過來,實在很正常。
真的是應楓啊!
金澍特別激動。
原來,那天,應楓也聽到他的話了,還記住了他的話,並把這些都寫下來送給了他。
應楓真的是喜歡他嗎?
他喜歡應楓嗎?這種感覺應該就叫喜歡吧?
應楓也要成為他的老婆了嗎?
金澍胡思亂想了很多,只是臉上始終平靜。
想了很久後,他低頭,伸手摸過那幾行字,他露出一個淡淡的笑容。
等他軍訓結束後,他就去追他吧。
他會一直唱歌給他聽。
也會給他買香芋味道的奶茶喝,哪怕要排很長很長的隊。
他還會給他撐傘,再也不讓他淋雨了。
……
他要做很多很多的事。
至於後來的事,大家都知道的。
應楓結束軍訓,鼓足所有勇氣給金澍遞了瓶水,貼了張紙條,但是金澍沒去。
應楓的生日後,金澍他們舉辦了第一場小型演唱會,票是早給應楓的。
應楓也沒來,金澍在臺上,對著從頭空到尾的座位唱了整整兩個小時。
金澍真的喝了很多,眼前不停飄過年少時候的事。
隊友們也漸漸大舌頭:“你老婆對你真是沒話說!那時候我們也沒少吃他送來的東西!”
“你看我們,跟原來的女朋友全分了,反而是你!多年之後,真跟你老婆好了!”
“佩服啊!”
“沒意思啊真沒意思,一晃十年就過去了,沒意思啊!”
金澍又喝一口,反駁:“有意思。”
“啊?”
金澍抱著酒瓶笑:“我有我老婆啊。”
“我靠!都喝醉了你還得意呢!當初是誰成天說,不是老婆,不是的,哎喲!”
眾人哄笑,金澍也跟著笑。
“其實不過是個稱呼,那時候沒出息,談個戀愛得意得恨不得尾巴翹上天,但是多虧曾經的女朋友們,雖然各式各樣的原因,沒能走到最後。但想想過去的歲月,好歹還有東西可以回味不是?”
“沒我前女友,就沒有今天的我!”
“沒錯!”
“再幹!”
“幹!”
應楓知道金澍肯定要喝酒,特地過來接他。
本是坐在空屋子裏等的,等了三四個小時,人家餐廳都快打烊了,他不得不去看一看。
結果推開門,滿室酒味啊……
他再正睛一看,金澍都趴在桌上了,其他人還在幹著!
金澍根本就不能喝酒!跟著瞎喝什麽呢!
他擡腳正要進去,忽然有人高喊一聲:“金澍,你老婆來了!”
“嗯?”金澍迷迷糊糊擡眼。
應楓將門關上,僵在原地。一群醉漢跟瘋了一樣,高喊:“來啦!你老婆來啦!”
應楓尷尬地笑了笑,他還真記得這些隊友們。當時他沒少被他們開玩笑,他其實聽到過一兩次,他們稱他為“金澍他老婆”。也是因為這個稱呼,他越來越不敢見金澍,怕被金澍誤會,怕被反感。
沒想到這麽多年過去了,這些人,還是這樣啊!!
隊友們的起哄聲中,金澍勉強撐起身子,終於看到門邊瞪著他的應楓。
他乖巧地笑:“老婆~”
他再甜甜地道:“你來接我啦~”
時隔多年,應老師很寵又很無奈地寫下陳述句:“是啊,我來接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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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於生日那天正式出道, 既是十周年出道紀念日, 又是生日,工作室打算大辦。金澍本人是不大願意大辦的,但是出道十年,的確不是普通日子, 他也早已不是普通人, 哪怕是為粉絲,也得大辦。
何況,他家裏的某位粉絲, 也說要大辦。
去年時,與應楓兩人出櫃出得轟轟烈烈,應楓辭職離開學校,他也有大約半年沒有在國內公開露面, 的確或多或少都有些許影響。
但風過之後,海面歸於平靜, 今年一切便開始上了正道。
應楓後來沒有去任何一家私立、公立的學校教書, 成懷新成立的那家教學培訓機構,他過去上班了。原本他也想過去其他學校教書,但是自從他成“名人”後,就再也沒有陪貝貝去上過棒球課,這讓他很郁悶。
他很想繼續陪貝貝上課。
教學機構之類的地方很適合他,他參與進這個機構的新建中, 選址,選課,選老師等等。很多都是他從前從未涉足過的,很忙,卻也很有意思,每天都在學習新東西。他現在幹勁比先前當老師時還要足,而且他和成懷雖說沒弄什麽明面上的認親儀式。
但是他去上班前,上下交代過,大約人們都知道他是惹不起的。
應楓從小到大,第一次有這種待遇。成懷已經完全把那個機構給他了,說一切隨他,雖然他沒有簽那個合同,他不肯要。但成懷的確半點事不管,還讓他的手下過來幫他。
應楓有些不好意思,也發誓定要做出一番事業來。
應楓近來看多了合同,也開始被帶著開一些很高級的會議,不得不說,格局又比以前大了不少。
針對出道十周年這件事,他和工作室態度一致,一定要大辦啊!
而且應楓現在也會寫計劃書了,他還特地做了ppt,在家中很嚴肅地放給金澍看,要金澍明白這個活動的重要性。
金澍看得直笑,應楓被他逗笑了,倒在他身上,嘆氣道:“你都不知道,那些叔叔們可嚴肅了,什麽都要做個ppt去展示,我真是被他們訓練得都中毒了……”
“這樣很好啊,眼看我們楓楓越來越厲害了。”
“真的啊?”
“當然。”
應楓“嘿嘿”笑,又和他說起十周年的事。應楓的意思是,十年已過,可以將當時一起組樂隊的幾位隊友叫回來,一起同臺開個mini演唱會。
其實這些年來,金澍一直在寫歌,平常也就唱給他和貝貝聽。
應楓知道,金澍還是很想唱歌的。只是這麽多年過去了,他的事又實在多,已經沒有精力再去出新歌。
如今正好趁機開個演唱會,那些歌那樣好聽,只讓他們倆聽,很可惜。
應楓問:“你當時的隊友們,他們應該會願意吧?”
沒出道前,那麽窮的幾個小夥子成天一起練歌,賺錢是一方面,對音樂的熱愛才是他們能夠堅持下去的根本。應楓常去看他們練歌,看得出來,他們的熱愛,誰也不假。
當時金澍被封殺後,應楓作為頭號粉絲,還follow了很久其他幾位隊員的動態。只可惜那幾位在圈裏浮浮沈沈了一兩年,就個個都不見了。應楓找不到他們,當然不知道他們如今如何。
他再問:“你和他們還有聯系嗎?”
聯系?
還真沒有。
當年金澍出道,金澍咨詢過他們的意見。都是窮學生,也都希望他們的歌被更多人聽到,幾乎沒有掙紮,紛紛簽了合同。那年,金澍紅,他們也跟著賺了不少,金澍對隊友也向來大方。但是後來金澍出事,他們也立刻銷聲匿跡。
他們是金澍回國後,首先認識,也是那段時光裏唯一稱得上是朋友們的人。
因他出事,他的隊友們紛紛出圈,他其實是自責的。
後來他又出道,已不打算唱歌,但有問過從前的隊友們,如果還想回到這個圈子裏,他會幫忙。
只可惜他的隊友們那時候陸陸續續大學畢業,早已有了適合自己的人生,沒人再願意回來。
之後,就徹底斷了聯系。
他是想過聯系隊友們的,可是聯系了之後,說些什麽呢?
不得不說,沒有找到應楓的那些日子裏,金澍很排斥再去見那些共同見證了那段日子的人,也不想打擾他們已經平靜的生活。
應楓提出那個建議後,金澍也首次有些動搖,其實這個建議,工作室的人早有人提了。
這次,他仔細想了一晚上,給隊友們打去了電話,號碼是一直存著的。
沒想到,他電話一打過去,隊友們幾乎立刻答應一起吃飯。
吃飯那天,金澍早早到了。他對門而坐,望著暫空的桌椅,有些出神,也有些許緊張。
他一出生就在椰維爾,到十六歲為止,只回國兩次。
他在國外沒有朋友,在國內也沒有,但他寧願在國外生活,最起碼環境是他熟悉的。
可是十六歲那年,金某人非要把他接回來,強制性地忽然就叫人把他綁上飛機給帶回來了。
他那陣子恨得很,恨很多人、很多事,最恨的還是他的親爹。
因為恨,也因為叛逆,來自於父親的一切東西,他都不肯要,包括錢。
他想出去租房子,想獨自住,沒錢。
也是那時候,他經過楓溪廣場。
說來也是真的有緣分,多年前那個新建的廣場便是楓溪廣場。新建的廣場上,有樂隊在表演,他百無聊賴,站在沒幾個人的臺下聽了幾首曲子。臺上的樂隊,沒有主唱,但是幾乎每個人都能哼幾句,他們演奏的是後搖。可想而知,在這樣的環境下,有幾個人願意停下來聽他們彈?
到後來,就只有金澍一個人在臺下站著。
臺上幾個小夥子也挺感動,演奏完,問他彈得怎麽樣。
金澍直接問:“我能加入你們嗎?”
小夥子們一楞,面面相覷。當晚就帶著金澍回去測試了,金澍精通多種樂器,音質好,樂感好,長得也好,很適合當他們正好缺少的主唱。
小夥子們測得很滿意,立刻將金澍邀請進團。
那陣子,除金澍以外,大家幾乎都在做夢,夢到將來大紅大紫。某個年齡段裏,大家似乎都愛做這樣的夢。其實要說紅了又能怎麽樣呢?誰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,甚至那時候,隊友們也沒想著賺大錢,只想到紅了,就能有更多的人聽他們唱歌。
金澍很喜歡他們這樣的人,心無旁騖,一心只有唱歌。
那也是他過得很肆意,很快樂的一段時光。每天早起練歌,睡前做的最後一件事不是練歌便是寫歌。他也無所謂能不能賺到大錢,隊友們都是大學生在讀,宿舍裏都有床,他四處睡,連住處都解決了。
他賺的部分演出費也就拿來吃飯了,有時候賺得少點,不吃就行了。
這是他從來沒有體驗過的生活,過了今天,不知道明天又是什麽,但他很喜歡這種未知的漂泊感,很容易麻痹自己。麻痹是不好,可是麻痹之後,什麽都不去想,也真的很令人深陷其中。
他是隊裏個子最高的,卻也是隊裏年紀最小的,大家其實都很照顧他。
有時錢賺得不多,還會帶他去食堂吃飯。並試著勸他,勸他早早回家。他們都以為他是離家出走的叛逆小孩,卻也的確猜了個八九不離十。可是他的家又到底在哪裏?金某人的家,有金嘉月和金嘉月的媽媽,那不是他的媽媽。
他的媽媽又在哪裏?
他想回椰維爾,都回不了。
叛逆、如困獸的自己,很感激隊友們那段時日的陪伴。
正是因為他很感激他們,也很感念那一段,才會有“近鄉情怯”般的情緒。
但時間從來容不得他,包廂的門漸漸被敲響,金澍慌忙起身,看到在服務員的邀請下一一走進來的,多年不見的隊友們。
一時間大家都沈默了。
十年,足夠他金澍越來越紅,也夠他找回應楓,再夠他們倆轟轟烈烈那麽一場。
卻也夠他從前的隊友們畢業工作、結婚生子、發福變胖。
往年都是瘦高桿,此時卻已有兩人變胖了。
也不知是誰先“哈哈”笑了聲,說:“金老弟,多年不見,你這真人是越發帥了啊!”
立刻有人附和:“沒錯,比電視上還帥呢!”
“我們就不行了,都變胖嘍!”
話匣子一開,頓時一切又變得自然起來,大家圍成一圈,五個人開始吃吃喝喝。也仿佛並沒有什麽隔閡,大家聊聊目前的工作,再回憶當年,不知不覺全都喝多了,有人調侃道:“我們這就是平凡人的日子,成天愁漲薪,愁跟老婆吵架,愁老婆跟老媽吵架,哎喲還得被上司罵,不能跟大明星比。”
金澍也喝了酒,聽到這話,不覺就笑:“我前些日子難道就好過了?都被罵成什麽樣了?”
“嘿!”一人一拍桌子,“這事忘了說了,沒想到啊,金大明星,這麽多年過去,你老婆,到底是你老婆了啊!”
他這麽一說,另有人附和:“可不是!你那天開什麽記者會,我特地聽了,真是聽得都震驚了!”
“你們倆這是什麽愛情啊!”
“你今天怎麽不把你老婆帶來?”
“你老婆那時候啊……”又有人抽煙,瞇眼開始憶往昔。
“金澍!”
有人叫他,聲音刻意壓低,還有難掩的興奮。金澍回頭,是他們的貝斯手。他上前來攬住金澍的脖子,小聲道:“你老婆又來了!”
金澍有些不自在,正經道:“別亂說,而且人家是男生。”
“嗨,咱們隊裏,小樂不也正跟隔壁學校那個男孩子打得火熱麽,裝什麽呀你。”
“他是他,我是我。”
“嘖,你又跟哥哥我裝,有本事人家給你送吃的,你別吃啊!”
金澍閉嘴。
是啊,有本事他別吃啊。
金澍索性放下吉他,他起身,走出舞臺旁的簡陋後臺,果然看到臨時搭建出來的紙墻後,他的“老婆”背對他站在那裏。
金澍也不知道他叫什麽名字,他幾乎每天都要抽空來。
原本只是悄悄站在下面聽他們唱歌,被他發現他們的排練場所後,他開始悄悄聽他們練歌。他們的樂隊,在學校裏面粉絲還是挺多的,每天也有很多人來看他們練歌。但是幾乎每場都不落,以及連廣場這兒的表演都追過來的,只有他一個人。
時間久了,隊友們都已認識他。
這人每次過來,只盯著他一個人看,眼神都不知道裝一裝。隊友們都說他喜歡自己,金澍不太懂“喜歡”,按理來說,真有人成天這麽跟著自己,該厭煩才是。
可他不覺得煩。
尤其上次兩人在學校說過一次話後,他又開始偷偷給自己送吃的。他們的樂器都用包裝著,他每次把吃的放到那些包裏。他甚至連著隊友的食物一起送,隊友們吃著他送來的東西,更喜歡稱他是自己的“老婆”。
金澍其實才十六歲呢,但是長得高高大大,不像十六歲的男孩子,看起來約莫大學生。
他覺得自己應該很反感才是,但也不反感。
甚至偶爾有一天,那人如果不來,他反而會不適應。
金澍走到他身後,跟他打招呼:“你來了。”
他似乎是要把食物往他們包裏放的,聽到這話,立刻直起身子。並轉身,懷中抱著他的書包,拼命眨眼睛,勉強說出話:“我,我就是路過……”
金澍心想,有這樣的路過嗎?天天站在臺下盯著他看,天天在教室外盯著他看,就連去圖書館都跟著,這還叫路過?但他也不揭穿,又道:“今天可能會下大雨。”
他又楞了好一會兒,再問:“啊?”
金澍解釋:“今天下大雨,我們的演出暫時取消了。”意指,你別等著了,趁還沒下雨,趕緊走吧。
“哦!”
金澍覺得他好像反應有些慢。
他“哦”完又不說話了。
金澍只好再道:“你快回學校吧。”
“好的!”他說話似乎是用筆在空中寫驚嘆句,一個又一個感嘆號。
金澍不禁想,這個人難道真像隊友們所說,是喜歡他嗎?可是既然喜歡他,為什麽又要怕他呢?
他又盯著金澍楞了幾秒,似乎才回神,轉身走了。
金澍目送他離去,才回到後臺。
他回去後,隊友們問:“吃的呢?”
他道:“我讓他回去了。”
隊友們嚎:“好歹把吃的留下啊!”
金澍難得有些不高興:“他又不是專門送飯的,你們有些過分了。”
隊友們更是嚎叫:“怎麽過分了!人家喜歡你!你不把東西收下,人家才難過好嗎!我們是在幫他!人家特地給你送吃的,順帶著給我們。我們吃了,人家才滿意啊!”
金澍一楞,真的嗎?
後來,也果然如金澍所說,很快下起了大雨。
他們今天的演出取消,隊友們有去陪女朋友的,也有回家或其他地方的,各自散了。金澍撐開自己長柄的大黑傘,忽然不知要往哪裏去。
他看著傘外的雨幕,又想到那個不知姓名的男生。
其實兩個月前,他就看到他了。
那天也是下大雨,甚至比今天還大得多。偌大而又空蕩蕩的廣場裏,只站了他一個人,他站在那裏對著自己哭。
金澍納悶極了,原本已經收回視線。他走開了,繞了個圈就快要離開廣場,他再回頭,那個男生竟然還在原地哭。
仿佛奇觀,金澍也站在原地,與他一起淋雨。
直到那個男生似乎終於回神了,他轉身,失魂落魄地往地鐵站走。金澍頓了頓,借過隊友的傘,往他跑去。
跑進地鐵後,金澍沖進正要關門的地鐵。
他來來回回,一節又一節地在車廂裏找,找到最末尾,金澍看到了他。他很可憐地縮在角落裏,身下都是水,身邊的人似乎也有些嫌棄他,離他很遠。他也一副沒精打采的模樣,低著頭,並未看到金澍。
金澍當時想,這個人是不是心情很不好?
他停下腳步,陪那人站在搖晃的地鐵裏。他站在這節地鐵的尾部,始終看著站在車廂頭部的那個男生。
他覺得有些奇怪。
明明是第一次見到,他卻想一直看著他。
地鐵到站後,男生繼續低頭,緩慢地往地鐵外走。
金澍隨在他身後,很怕他一個站不穩,就直接倒在地上。
走出地鐵後,雨還在下。他連看也沒看一眼,直接走進雨幕中。金澍立刻要叫住他,想幫他撐傘,卻在張嘴的瞬間頓住。
該叫什麽?
人家會以為他很奇怪吧?
只不過是一個陌生人?
這麽一猶豫,他又走得更遠,他其實不矮,這般走在雨中卻莫名很可憐。金澍握緊傘柄,到底往他走去。
走到一半,他的手機響。
隊友催他回去,說有酒吧老板看中他們,想包月聘請他們唱歌,月薪很高。
金澍聽到“高薪”兩個字,心間也有些熱,他也不好意思總是吃隊友們的。他不過出神幾秒,再要細看時,他已不見了。
幸好,後來他們還是搭上了話,金澍知道他就是南安理工大學的學生,正念大一。
只可惜,忘記問姓名了,也忘記問電話號碼。
至於問了姓名,問了電話號碼之後,要做什麽,十六歲的金澍也還沒有想到。
想到兩個月前的事,金澍還難得扯起嘴角,露出笑容。之後,那個男生就幾乎天天能夠見到了,出現在他能見到的每個地方。甚至他在醫院那天,最難過的時候,也是那個男孩子陪著他。
連續出現一個多月後,隊友們開始開他的玩笑。
金澍是不懂這些,從小到大也沒有過同學,不知現在的少年人之間是如何開玩笑。金某人對他嚴格,怕有人把他教壞,從不讓他染指那些不該看的。
他剛回國沒多久,還是第一次頻繁聽人說“老婆”什麽的。
他知道這是什麽意思,可是用來稱呼男生是不是有些怪?
他自己也念了念,卻發現,同樣不令人厭惡啊。
他撐著傘,兜兜轉轉,腦中胡思亂想。
空中又是一記悶雷,金嘉月昨天給他打電話,說下完這場雨,天就要更涼,想叫他回家拿衣服。他直接掛了金嘉月的電話,其實金嘉月對他不差,但他就是不想見到姓金的其他人。
想到金嘉月和所謂的家人們,金澍的眉頭漸漸皺起來。
他轉身打算去坐地鐵,回學校。卻在轉身的瞬間,看到不遠處屋檐下蹲著擡頭看雨落的人。
幾乎沒有停頓,也沒有思考,金澍大步上前,走到屋檐下。
他身形高大,又手握著傘,一出現,立刻投下一大片陰影。男生趕緊擡頭,滿臉苦惱化作驚訝,並且嚇得直接一屁股坐到地上。
地上可都是水啊,金澍看得皺眉,他伸手給那個男孩子。
和上次在教室外一樣,男孩子沒敢伸手,而是又翻出口罩戴上,才自己撐著地面站起來。他起身後,不敢看自己,而是低頭說:“真巧啊 !能看到你!”
又開始寫驚嘆句。
金澍點頭,在空中寫陳述句:“是啊。”
“我走了!再見!”他卻不敢久留,道別要走。
“下雨。”
“沒事!淋雨沒關系!”他急急忙忙地要走,可能忙中容易出亂吧,他的腳下一滑,眼看就要倒。金澍伸手扶了他一把,他立刻瞪大眼睛看他。
有點可愛。
金澍對他笑了笑。
他應該臉紅了吧,最起碼露出來的那部分皮膚是。
“我有傘,一起走吧。”金澍把他扶正,繼續寫陳述句。
“……”
“來我傘下。”金澍再對他道。
“……”他小心走入傘下。
“走吧。”
“……”他卻徹底只會寫省略句了。
金澍本該直接帶著他進地鐵站才是,卻又不知為何,金澍開始帶著人繞著廣場一圈一圈地走路。走了一圈又一圈,金澍不說話,他也不開口,一起聽雨落在傘上與地面的聲音。
金澍不知身邊的人是什麽想法,他很喜歡這種感覺,沒來由地喜歡。
也不知繞到第幾圈,身邊的人終於開口,小聲問:“你餓嗎……”
金澍看他。
他從包中拿出三明治:“我有吃的……我,自己做的……”
金澍沒有撐傘的那只手從他手中接過食物,他立刻也笑了。笑到一半,他才訕訕收起笑容。金澍真想問,為什麽總是戴著口罩呢,明明長得那樣可愛又好看。但金澍沒問,而是謝了傘,和他一起站在一道很寬的屋檐下,兩人一起吃三明治。
吃東西時也很安靜,但金澍也很喜歡。
那一瞬間,他甚至想,如果一直可以有人陪他站在雨中的屋檐下吃東西,這輩子就這樣過去,其實也蠻好的。
吃完手中食物,金澍看到他露出來的皮膚有些過白,又問他:“你是冷嗎?”
他終於冷靜多了,對他一笑,眼睛彎起:“有一點點……”
金澍接過他手中吃完的垃圾袋,與自己的一同,扔到身邊不遠處的垃圾箱內。他又撐開傘,對男生道:“走。”
“我們去哪裏?”
是“我們”啊,金澍也喜歡這個詞語。他看看遠處的奶茶店,常看到隊友給女朋友,給他們的老婆買奶茶,她們也都很喜歡。
金澍便道:“我給你買奶茶喝。”
他聽到後,沒說話,將包抱得更緊,但眼睛忽然變亮了。
金澍望向前方,再度不由笑了。
他覺得,有“老婆”蠻好的,如果這個人真的是“老婆”的話。要怎麽樣,才能讓這個人真正成為自己的老婆呢?
他回頭要去問問隊友。
他們倆一起走到奶茶店外,托下大雨的福,往常總是排長隊的奶茶店,此刻一個人也沒有。金澍上前買奶茶,再將奶茶遞給他。
他納悶:“你不喝嗎?”
“我不喜歡喝甜的。”金澍解釋。
“哦!”他終於又開始寫驚嘆句,但他還是手快地從放吸管的鐵桶裏又抽出一根吸管來。他們轉身離開奶茶店後,金澍認真地撐著傘,防止他被雨淋到。他則是低頭不知在忙碌什麽,片刻後,他擡頭,把奶茶杯子高舉,“你嘗嘗啊,其實挺好喝的。”
金澍低頭看,他在奶茶上插了兩根吸管。
見金澍看了,他再慫恿:“真的!你嘗嘗看!”
金澍於是真的低頭嘗了一口,其實不是很好喝,但是看到他期待的眼神,金澍點頭:“蠻好喝的。”
“是的!香芋味道的奶茶最好喝了!我喜歡!”他心情似乎又開始好了起來,寫的全是驚嘆句,“你再嘗一口啊!”
金澍只好聽話地再喝了一口,喝完還未擡頭,金澍道:“你也喝。”
“哦!”他好像忘了,立刻過來,打算咬住另一根吸管。他又不肯摘口罩,喝起來有些困難,他先用手將口罩往上移了移,只露嘴巴。金澍也沒擡頭,覺得他這樣好累啊,也試圖多看到點他的臉。兩人頭都低著,額頭碰額頭時,他才想起什麽似的,立刻又縮了回去。
金澍看到他的耳廓又紅了。
金澍沒有撐傘的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,怎麽也有點熱?
那天他們倆從地鐵站出來後,金澍原是打算送他回宿舍的。
他的隊友們卻正好在學校門口,結伴不知在做什麽,見他們倆過來,立刻嚎叫著開始起哄。
金澍是覺得沒什麽,他帶著通紅的耳朵,抱起書包立刻沖進雨幕中,很快不見了身影。
隊友們“哈哈”大笑,立刻上來圍住他,調侃他。
他則是望著那個男孩子離去的方向,悲哀地想,又忘記問名字了。
後來幾天,那個男孩子沒有再出現過。
金澍的心情有些不好,不禁想,自己是不是那天哪裏做得不太對?所以,他不來了。
偏偏隊友們還不放過他,故意刺激他:“你老婆今天又沒來啊!”
金澍有些生氣,但是他教養很好,臉上從來不顯。
恰好已到他們演出的時候,他們一起上臺。金澍低頭調試吉他,擡頭時,看到回身正要走的一個身影。
下意識地,金澍拿起話筒:“等一下。”
臺下的人都楞住了,包括他。
“就是你。”金澍再道。
他雖然楞住了,但顯然不敢回頭。
金澍有些著急,顧不得更多,直接問:“你叫什麽?可以告訴我嗎?我還想知道你的電話號碼。”
“嗷————”不等那人有回應,隊友們扭動著,先嚎上了,“告訴他!告訴他!告訴他!”
這個時候,他們的樂隊人氣已經比最初高了很多,觀眾漸漸也多了。
見他們起哄,觀眾們也起哄,跟著高喊:“告訴他!告訴他!告訴他!”
金澍沒再說話,而是盯著他的背影看。
隊友們甚至敲起了架子鼓,特有節奏感,所有人都在跟著節奏說三個字:“告訴他!”
但是,他走了……頭都沒回一次。
那之後,金澍的心情變得更加有些糟糕。
下個月,他們就要開小演唱會,說好了給他票的,他卻不來了。他是不願再看到自己了?
金澍覺得都怪自己,那人連來見他都要戴口罩,膽子很小吧,他有點過了。
結果隊員們不認同,甚至噴笑:“我當年給我老婆表白的時候,多虧了臺下觀眾啊!”
金澍道:“他是男生,和女生肯定不同。”
“再不同,誰能抵抗得了這種啊!”
金澍覺得不對。
隊友們又道:“你等著吧,不出一周,你老婆一定會出現的!”
但願如此,那人再不出現,金澍已經準備趁他們學校上課時,一個又一個教室地去找了。
可是隊友們這次倒是說對了,大約三天後,他來了!
他們近來的形勢越來越好,更多的livehouse跟他們談演出。大家一同商量後,決定結束在這裏的表演。金澍不想離開,但是他畢竟是一個人,肯定要尊重隊友們的想法。
往後,他們再也不會來這裏演出。
而且已經有音樂制作人與他們聯系,願意給專業的房間他們練歌,這些都在談著。談妥後,不僅這裏他不會來,就是學校裏的練歌教室,他們也不會去了。
這可怎麽好?
那個男孩子會找不到他的。
金澍心情不好,幸好唱的也是一首軟綿綿的歌,臺下觀眾知道他們要走了,今天來得特別多。人頭聳動中,金澍的精神忽然一振,他看到他了!
他低著頭似乎在和一個女孩子說話,兩人還交換了什麽。
金澍恨不得立即跳下去,叫住他,問他的名字。
正是這個時候,他擡頭看來,金澍立刻懵了。
他也趕緊收回視線,轉身又跑了。
等金澍回過神,他們表演結束了,那人也走了。
金澍更懵,自己怎麽有點傻?
隊友們摟著他,小聲道:“我們也看到他了,剛談戀愛的人總有點傻,沒事兒。不過這是我們最後一次表演,老弟,你笑一個啊!”
金澍趕緊問:“你們也看到了?”
“是啊!你放心,唱完,我們幫你去追!”
金澍雖然心中還有點癢癢的,但想想也是,反正人就在那裏,肯定會找到的。自己也就在這裏,他肯定還會再來的!
金澍配合隊友們露出笑容,下面的觀眾們鼓掌鼓瘋了。
金澍回到後臺,收拾吉他,想趕緊先在廣場裏找找,沒準還來得及,人還沒走呢。
他剛拉好拉鏈,突然聽到一聲尖叫:“哥哥!!!”
大家都嚇了一跳,緊接著一個女孩子沖了進來,朝他哭:“哥哥!我好愛你啊!你好帥啊!我一生都愛你啊!”
隊友們習以為常,跟著與她說了幾句話,金澍也有禮貌地道謝。
女孩子狂哭不止,本來要走了,走到一半又回頭,將手中一個本子遞給金澍:“對了,哥哥,這是——”
“快走快走了!”偏偏這時,廣場的保安來了,將女孩給拉了出去。
金澍沒來得及問上一句,低頭看手中本子。
下意識地,他打開本子。
本子上寫了一段話——
我要軍訓去了!這十天不能來看你唱歌了!
我叫應楓!
139XXXXXXXX。
驚嘆號啊!是驚嘆號!
是他嗎?
他是叫應楓嗎?!
金澍立刻撥打那個電話,只是暫時關機。是因為軍訓嗎?
金澍翻來覆去地看那幾行字,趁隊友們還在,他趕緊問:“你們學校是要軍訓了嗎?”
“你怎麽知道?大概訓個十來天吧,哈哈,新生們等著受罪吧!”
“大二的學生還要訓嗎?”
“有些大一請假沒訓的,就會留到大二、大三之類,反正補了就成了啊。”
金澍更為確定,就是應楓吧!他就是叫應楓!
金澍再想到,在臺上,看到他和女孩子搭話,似乎就是這個女孩子!
說來,這個女孩子其實也有幾分眼熟,也是常來聽他們唱歌的,沒準是和應楓認識的?應楓見他說話都那麽緊張,只敢叫其他女孩子幫他遞本子過來,實在很正常。
真的是應楓啊!
金澍特別激動。
原來,那天,應楓也聽到他的話了,還記住了他的話,並把這些都寫下來送給了他。
應楓真的是喜歡他嗎?
他喜歡應楓嗎?這種感覺應該就叫喜歡吧?
應楓也要成為他的老婆了嗎?
金澍胡思亂想了很多,只是臉上始終平靜。
想了很久後,他低頭,伸手摸過那幾行字,他露出一個淡淡的笑容。
等他軍訓結束後,他就去追他吧。
他會一直唱歌給他聽。
也會給他買香芋味道的奶茶喝,哪怕要排很長很長的隊。
他還會給他撐傘,再也不讓他淋雨了。
……
他要做很多很多的事。
至於後來的事,大家都知道的。
應楓結束軍訓,鼓足所有勇氣給金澍遞了瓶水,貼了張紙條,但是金澍沒去。
應楓的生日後,金澍他們舉辦了第一場小型演唱會,票是早給應楓的。
應楓也沒來,金澍在臺上,對著從頭空到尾的座位唱了整整兩個小時。
金澍真的喝了很多,眼前不停飄過年少時候的事。
隊友們也漸漸大舌頭:“你老婆對你真是沒話說!那時候我們也沒少吃他送來的東西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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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沒意思啊真沒意思,一晃十年就過去了,沒意思啊!”
金澍又喝一口,反駁:“有意思。”
“啊?”
金澍抱著酒瓶笑:“我有我老婆啊。”
“我靠!都喝醉了你還得意呢!當初是誰成天說,不是老婆,不是的,哎喲!”
眾人哄笑,金澍也跟著笑。
“其實不過是個稱呼,那時候沒出息,談個戀愛得意得恨不得尾巴翹上天,但是多虧曾經的女朋友們,雖然各式各樣的原因,沒能走到最後。但想想過去的歲月,好歹還有東西可以回味不是?”
“沒我前女友,就沒有今天的我!”
“沒錯!”
“再幹!”
“幹!”
應楓知道金澍肯定要喝酒,特地過來接他。
本是坐在空屋子裏等的,等了三四個小時,人家餐廳都快打烊了,他不得不去看一看。
結果推開門,滿室酒味啊……
他再正睛一看,金澍都趴在桌上了,其他人還在幹著!
金澍根本就不能喝酒!跟著瞎喝什麽呢!
他擡腳正要進去,忽然有人高喊一聲:“金澍,你老婆來了!”
“嗯?”金澍迷迷糊糊擡眼。
應楓將門關上,僵在原地。一群醉漢跟瘋了一樣,高喊:“來啦!你老婆來啦!”
應楓尷尬地笑了笑,他還真記得這些隊友們。當時他沒少被他們開玩笑,他其實聽到過一兩次,他們稱他為“金澍他老婆”。也是因為這個稱呼,他越來越不敢見金澍,怕被金澍誤會,怕被反感。
沒想到這麽多年過去了,這些人,還是這樣啊!!
隊友們的起哄聲中,金澍勉強撐起身子,終於看到門邊瞪著他的應楓。
他乖巧地笑:“老婆~”
他再甜甜地道:“你來接我啦~”
時隔多年,應老師很寵又很無奈地寫下陳述句:“是啊,我來接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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